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报告_巡视检察院整改报告

发布时间:2019-09-24

许多地方都有发出了关于巡视整改的通知,下面是出国留学网为大家整理的: 巡视检察院整改报告,仅供参考,欢迎阅读!更多相关内容请继续关注出国留学网liuxue86.com

巡视检察院整改报告【一】

区委区政府督查室:

2017年10月16日,我院在收到区委区政府督查室通知后,及时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讨论如何进一步落实整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明确下一步整改措施。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第11项“司法腐败问题较为突出,有的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甚至在办案过程中跑风漏气、泄露机密,煽动群众围堵政府、大闹法庭、干扰司法。”的问题我院在逐条对照检查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化思想认识,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

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我院迅速召开党组会和院务会,认真学习领会区委办印发的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和整改落实的工作要求,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各项要求上来。我院党组把做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我院在逐一跟踪问效、逐一整改落实的基础上,认真汲取教训,深刻剖析根源,研究治本之策,坚持问题整改和建章立制同步推进,着力构建自我发现问题、主动整改问题、有效解决问题的常态长效机制,力求更准更深地发现问题,更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坚决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

二、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各项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一)关于“有的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使检察干警自觉做到不愿损害群众利益。努力建设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检察队伍,继续大力推进政治建检、文化育检、人才兴检、从优待检、从严治检、科技强检“六个工程”,从思想到工作全面提升检察干部素质和能力。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使检察干警自觉做到不能损害群众利益。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检察权运行和监督体系,确保检察权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建立健全权责明晰的权力运行机制,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问责的管理体系。

三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规范和制衡。检察人员不得私下接触本人办理案件的当事人,及其亲属、代理人、辩护人等。因不明情况或者其他原因,接触并可能引起社会公众及当事人合理怀疑的,应当自行申请回避。不得为案件当事人及其特定关系人转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和打招呼说情。建立不立案、不逮捕、不起诉、不予提起抗诉决定书等检察机关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制度,增强法律文书说理性。

四是充分发挥控告申诉检察职能,切实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注意收集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和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线索。实行多渠道电话、网络、信函、接访等多种方式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五是认真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定期巡访、联合接访、检察机关公众开放日等制度,广泛开展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活动,切实方便群众诉求表达,依法保障群众诉权,依法收集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和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案件线索。

六是严格执行检察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凡是领导干部和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予以记录的规定。

七是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届人士来院指导工作,加大对检察工作监督力度。

成效:

通过整改全体干警深刻认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对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司法公信力的严重危害,切实增强宗旨意识和亲民、爱民、为民意识;进一步推动检察事业发展,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进一步强化了群众立场和群众观点,整治了“冷硬横推”、“吃拿卡要”、“庸懒散奢”等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的不正之风;积极引导广大干警保持高尚品格和廉洁操守,不被各种诱惑所动,不为各种干扰所惑,坚守做人、处事、办案、用权、交友的底线,坚决杜绝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发生。

(二)关于“办案过程中跑风漏气、泄露机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认真汲取原副检察长李志阳违纪违规的深刻教训,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把纪检监督延伸到司法办案的各个环节。一是召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一岗双责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自我剖析、深刻反思。二是召开全院干警大会,传达学习上级通报精神,安排部署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引导干警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三是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展开大讨论,谈认识、亮态度,认真学习高检院“八项禁令”,排查剖析自身司法办案的不规范行为。四是开展检察机关廉政风险点排查,将易发风险的工作岗位、工作环节排细排实,并制定出防控措施。五是结合规范司法行为整治工作深入推进,专项开展了为期一年的“检察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加强保密教育,系统强化检察人员职业道德和办案纪律。

成效:通过整改,全院干警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保密意识均得到强化,案件流程监管更加有力,司法行为更加规范。去年上半年,我院在全市率先制定了《案件网上流程监管手册》,深化涉案财物、案件质量动态监管工作,市院在我院召开全市案管工作座谈会予以推广。去年,我院抽调22名干警积极协助市纪委查办贾汪区国税局原局长王德伟专案,成功突破案件,并将此案办成了超百万元大案,成为我院建院以来查办的涉案数额最大的一起职务犯罪案件。通过办理此案,既锻炼了队伍,又提升了整体履职能力。办案过程中,未发生打探案情、通风报信、泄露案件信息等事件,获得市纪委和市院的高度信任和充分肯定。

三、不断巩固深化巡视整改落实工作成果

经过一年多的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巩固拓展深化巡视整改成果将是一项长期任务。今后一个时期,我院坚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维护涉法涉诉群众合法权益,及时了解广大干警思想状况,加强思想引导和日常管理,坚持不懈地推进作风建设,进一步把作风建设的要求融入和贯穿各项检察工作始终,班子成员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带头改进作风,自觉抵制“四风”,驰而不息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加强“慵、懒、散 问题整治,积极营造严于修身、严于用权、严于律己,谋事实、做事实、做人实的良好氛围,努力使党员领导干部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彻底摒弃“庸、懒、散”的不良风气。

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班子成员沟通,交心谈心,确保做到经常化、常态化,切实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增强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班子成员顾全大局,密切配合,相互支持,根据集体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

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深入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突出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做到“四个服从”,践行宗旨意识,坚持民主决策、“三会一课”、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基本制度和方法,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着力提高基层组织的政治性、组织性和服务性,着力提高党员意识和党内职务意识,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继续推进整改落实,构建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一件一件抓落实,一件一件求实效,不回避矛盾,不掩盖问题,既把问题整改到位,又建立起有效管用的长效机制,有效防止问题不解决、有效防止问题积累、有效防止问题反复发生。对已经整改的,要组织检查,看实效、看巩固程度;对长期整改的,要定期督查,看进度、看提升程度。同时,以这次巡视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将新发现的问题及时纳入整改内容,不断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自我纠正、自我革新的能力。

五、自觉主动接受监督,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充分认识、牢牢把握党内监督在个人和集体健康中的重要作用,以正常的心态和胸怀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使党内监督有效开展起来,积极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纠,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加强检察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目前,巡视整改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整改工作是初步的、阶段性的,一些复杂问题还需要深入推进解决,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还需要逐步解决。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把讲政治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突出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扎实做好后续整改工作,积极营造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干事业的浓厚氛围,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巡视检察院整改报告【二】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6年11月14日至2017年1月10日,中央第七巡视组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视。2017年2月20日,中央巡视组向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把巡视整改作为最严肃最紧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中央巡视组反馈的意见,既肯定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的工作,又严肃指出在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党的建设、管党治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整改意见。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王岐山同志讲话精神和赵洪祝同志、中央巡视办、中央第七巡视组要求,坚决贯彻政治巡视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牢记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把牢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全力以赴抓好巡视反馈意见落实。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巡视整改的根本遵循。党组多次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提高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2月20日,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同志立即主持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十八届中央第十一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讨论和理解巡视反馈意见。2月27日、3月24日,党组两次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领会政治巡视内涵,研究部署推进整改工作。党组同志深切感受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是管党治党理论创新的重要成果,也是做好新形势下巡视工作、开展巡视整改的根本遵循。大家一致认为,这次专项巡视是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一次政治体检,也是对最高人民检察院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监督和推动。巡视反馈意见严肃严格、客观中肯,一针见血、切中要害,完全符合党组和机关建设实际。抓好巡视整改工作,是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必然要求,也是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党组决心把巡视整改作为最严肃、最紧要的重大政治任务,坚持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把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基本政治要求,把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充分发挥巡视政治导向作用。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动员部署,明确巡视整改责任和要求。党组专门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曹建明同志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推动整改落实。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共召开专题党组会、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10次,厅处级以上干部会议8次,研究巡视整改相关文件23次。2月27日,党组召开专门会议,对照巡视反馈意见以及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巡视工作、选人用人工作开展专项检查的反馈意见,逐条逐项研究党组整改方案和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把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4个方面13个问题细化为24个具体问题,提出151项整改任务,每项整改任务都由一位院领导班子成员牵头,并确定了具体的责任部门、完成时限。2月28日,召开机关各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正处长以上干部参加的巡视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30个厅级单位和检察官文联根据党组巡视整改工作方案,研究本单位整改“三个清单”。3月24日,分别召开专题党组会和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对巡视反馈中涉及到的具体人、具体事,逐项研究是否已经整改、是否符合整改要求,并进一步明确整改任务和措施。3月31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暨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通报巡视整改进展情况,并逐一听取30个厅级单位和检察官文联党组织整改情况特别是存在问题和下步措施的汇报。4月13日,分别召开党组会和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通报近期工作进展,明确下步工作要求。4月17日、4月19日,再次召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和党组会,逐项审核整改任务是否落实到位。

(三)坚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形成齐心协力抓整改落实的整体合力。在巡视整改过程中,党组班子成员坚持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问题,一手抓自身整改,一手抓分管部门和分管领域整改,充分发挥表率作用。曹建明同志坚持重要工作直接部署、重大问题直接过问、重点环节直接协调、重要案件直接督办,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13个问题中,曹建明同志牵头整改9个。班子其他同志按照分工,与分管部门共同研究整改措施,加强检查指导。4月13日,院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标中央全面从严治党部署,对照巡视反馈意见,主动认领责任,深刻剖析根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研究深入整改措施,巩固、扩大巡视成果。机关各内设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党组织把解决共性问题与具体问题结合起来,把整改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普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严肃对待巡视反馈意见,真正把自己摆进去,对标检视、躬身自省,认真做好自身整改工作。

(四)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巡视整改见思想见行动见成效。党组和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对整改责任、整改进度、整改措施的督促检查,建立了五项制度:一是提醒和通报制度。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各部门随时沟通,对每个节点、每项任务落实情况跟踪问效,督促责任部门按照既定时间节点报告整改落实情况。二是定期联络汇报制度。每周召开一次巡视整改联络会议,各部门向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简要汇报,及时掌握整改情况,强化过程控制。三是分析研判制度。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及时分析各项整改任务推进情况,深入查找薄弱环节和原因,帮助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四是整改销号制度。严格质量标准,完成一项销号一项,达不到要求继续整改。五是专项督查制度。3月20日至23日,抽调精干力量组成8个督查组,对各厅级单位党组织巡视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4月6日至12日又进行第二轮督查,既“回头看”存在问题的解决情况,又“向前看”制度机制建立执行情况,确保整改到位。

(五)坚持标本兼治,健全制度规范,巩固和深化巡视整改成果。党组既注重整改具体问题,又重视制度建设,着力从源头上、根本上健全长效机制。在制定整改方案和“三个清单”时,明确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充分运用巡视成果。整改过程中,坚持眼睛向内、自我加压,对照巡视反馈意见,系统排查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存在的各类问题,深入剖析根源、查找症结,对需要完善制度规定的,及时修改;需要建立新的制度规定的,抓紧调研、抓紧出台。巡视整改以来,先后制定和修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意识形态联席会议等规章制度77项。坚持完善制度与制度执行并重,加强对制度执行的常态化监督检查,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习惯,使制度真正成为管党治党、从严治检的有力武器。

二、落实主体责任,逐条对照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以最坚决的措施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按照巡视反馈意见要求,集中精力,全力以赴,一项一项抓好整改任务落实,巡视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党组根据巡视意见确定的151项整改任务中,限期整改的63项,均已完成;持续整改的88项,均有阶段性成果,建立了长效机制。巡视工作开展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已经函询或发函提醒61人,谈话提醒、批评教育12人,诫勉谈话10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开除党籍1人。

(一)着力解决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存在差距的问题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贯彻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党组肩负着实现党对司法工作领导的重大责任,必须善于从政治上把大局、看问题,善于从政治上谋划、部署、推动工作。党组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载体,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工作的重要部署和要求。今年以来,党组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中央重要会议、文件精神44次,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特别是,持续深化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专门制定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10条意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两高”党组汇报时的重要讲话、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牢牢把握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遵循,召开全国检察长会议,对今年检察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召开全国四级检察院参加的电视电话会议,对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提出要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专门召开全国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推进会,对各项改革任务精准落地作出部署。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制定《检察机关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国家安全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积极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意见》等重要文件。

二是深入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巡视期间,党组召开专门会议,通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情况和系统内巡视发现的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研究专项整治与常态化相结合的制度机制。全国检察长会议、全国检察机关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又对这个问题作了重点强调,坚持及时查处、领导带头、思想教育、制度约束相结合,综合运用常规抽查、重点评查、专项检查等措施,建立健全规范司法行为长效机制。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专门下发通知,部署深入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滥用强制措施、刑讯逼供、违法处置涉案款物等违规司法现象。对巡视期间群众反映的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逐案挂牌督办。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督导,院领导及16个业务厅局负责人定点联系、包省督查、跟踪问效,对各地检察机关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情况开展督导调研。

三是针对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对中央办公厅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印发落实通知不及时的问题,党组深刻吸取教训,要求各部门抓工作早启动早部署,加大沟通协调力度,把握好征求意见时间,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同时,党组还反复强调要严格落实文件精神,加强和规范与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2.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全面彻底肃清周永康流毒影响。2014年中央通报周永康案件后,党组两次召开专门会议,并召开全院党员干部大会传达通报、提出要求。在2015年初召开的民主生活会上,党组和班子每位同志都认真对照周永康案件深刻反思。巡视期间,党组又召开专题会议,彻底揭露周永康假忠诚不讲政治、假正义不讲法治、假道德不讲廉耻的真面目,深化对周永康问题严重性、危害性的认识。3月20日,再次向全国四级检察院发出通知,推动肃清周永康流毒影响工作向深层拓展。

3.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组召开会议,专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集体学习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对照中央巡视办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报告,逐项研究整改方案,提出67条整改措施。组织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调研,在检察系统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进行问卷调查,摸清底数。研究制定《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构建机关各部门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检察日报社建立意识形态工作分工负责制。国家检察官学院、中国检察出版社制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办法》。

(二)着力解决党的建设抓得不够严不够实,存在虚化弱化问题

1.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持续深入学习、坚决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各项制度,推动形成健康向上的党内政治生活氛围。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深入学习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深化对民主集中制的理解,着力提高集体决策水平。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执行议题提前确定、材料提前印发等制度。今年以来,共召开党组会26次、检委会4次,重大问题集体讨论、集体决策。二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制度。制定《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实施办法》,重点明确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的10条措施。三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制度。要求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各厅级单位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讲2次党课。建立厅级单位年度党课计划备案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落实的予以通报。四是落实和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制定《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员谈心谈话实施办法》,实行“六必谈”:即提职提级必谈;受到奖励或处分必谈;调入本单位任职时必谈;工作岗位调整时必谈;离职退休时必谈;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必谈。同时将谈心谈话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主体责任考核内容,纳入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

2.从严从实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一是增强主动抓党建意识。今年以来,党组研究党建工作议题21个。制定《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作为院党组领导下的议事协调机构,在党建工作中发挥整合力量、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落实的作用,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制定《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暂行办法》,要求厅级单位党组织定期汇报党建工作,健全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和考评机制。召开2016年度厅级单位党组织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会,9个厅级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现场述职,其他厅级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书面述职。二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建立换届提醒制度,3月底已向今年将任期届满的8个党支部(党总支、党委)发出通知,要求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其中检察日报社党委已完成换届选举。对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中党员管理情况进行集中清查,完善党员档案,按月核查变动情况,加强规范管理。三是坚决治理重业务、轻党建现象。认真总结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经验,以基层经验指导基层实践。健全在专案组、巡视组等成立临时党支部制度。反贪总局一局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中国检察出版社、检察日报社等事业单位党组织把党建工作作为主业,认真研究党建规律,补齐党建短板。

3.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党员干部管理和监督。认真学习中央组织部修订印发的《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严格按照党的干部工作原则、程序、纪律办事。一是严格执行干部选任程序。抓紧重新修订《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厅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厅处级非领导职务晋升工作办法》。强化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既充分考虑兢兢业业、埋头苦干的老同志,又充分考虑锐意进取、干事创业的年轻同志。改进考察方式,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严格落实个别谈话推荐制度,明确谈话推荐的方式、范围。研究制定京外调干工作办法,进一步严格标准、规范程序,防止违规调任。二是严格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全面排查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和出国(境)情况,对未经批准因私出国(境)或擅自更改目的地的严肃处理。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未及时向组织交存因私出国(境)证件的,巡视前已全部交组织集中保管。认真做好因私出国(境)审核审批,建立证件管理、审批备案数据库,加强动态管理。督促领导干部出国(境)返回后10日内交存证件。建立因私出国(境)管理情况季度通报和随机抽查等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党组会专题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召开厅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办公室主任会议,加强对规范填报事项的政策教育,部署2017年度集中填报工作。严格落实干部档案任前审核制度,坚持“凡提必审”,在明确考察对象的同时,即启动档案审核工作,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发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考察,停止对涉嫌档案造假人员的选任程序。加快推进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对干部兼职情况进行全面彻底清理。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最高人民检察院干部兼职管理的意见》,对违规兼职、违规取酬等问题,一经发现,一律严肃依规处理。三是认真执行有关干部政策。加强与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沟通,积极推动明确相关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问题。加强干部梯队建设,更加重视培养优秀年轻干部。健全轮岗交流常态化机制。

(三)着力解决管党治党存在宽松软,一些领域有较高廉洁风险的问题

1.狠抓“两个责任”的落实。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党组同志再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和王岐山同志关于主体责任的重要论述,更加深刻认识到主体责任就是政治责任、法定责任,履行好主体责任考校的是政治定位、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责任担当。强化各级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督促党组成员和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在职责范围内落实“一岗双责”。今年以来,党组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议题8个。召开全国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从严从实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各项任务。配合纪检组制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办法,明确根据问题线索性质、认错态度和悔改表现,准确把握和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建立党员干部廉政档案管理系统,形成“四种形态”动态台账,做到一人一账、实时更新、分级管理、动态评估。及时将问题线索及处置情况录入系统,将廉政信息、动态台账和巡视成果运用有机结合起来,及时发现、制止、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二是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加强和改进系统内巡视工作,制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被巡视检察院党组配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巡视组开展巡视工作的暂行规定》《关于建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巡视组组长和巡视成员人才库的意见》。研究制定《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与省区市党委巡视机构协调配合开展巡视工作的意见(试行)》,实现情况互通、步调协调、标准一致、成果共享。今年拟组织对8个省级检察院开展“回头看”,对2个省级检察院开展“机动巡视”。加强机关纪委履职能力建设,拟增设机关纪委内设机构,增加人员配置。加强机关纪委与纪检组、监察局、巡视办的沟通交流,形成监督合力。三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传导。组织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整改措施,重点加强对涉及财务、装备、后勤等廉政风险较高岗位日常管理和检查,实行涉财涉物岗位双人负责制,完善岗位定期轮换和任职交流制度。

2.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利用检察权谋私。一是规范检察权行使。专门下发通知,对贯彻《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提出要求,建立季度汇总统计、定期通报制度。严格规范对下级检察院办理案件的业务指导,全程留痕、有据可查,防止以指导为名行干预、插手案件办理之实。严格执行检察机关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的规定等制度,建立内部监察、案件管理、巡视、信访等部门与派驻纪检监督的协调联动机制。二是对机关党员干部配偶子女及亲属的从业情况进行深入排查。对配偶、子女在律师事务所从业的党员干部,由政治部逐一发函提醒,监察局逐一谈话提醒,强调纪律规定,要求定期如实向纪检监察部门报告情况。制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领导干部和办案检察官任职回避的规定》,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院领导、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和内设机构负责人以及办案检察官,其配偶、子女担任律师并在国内从事诉讼业务的,应当实行任职回避,防止权力寻租。三是严格规范涉案财物处理。认真执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配合中央政法委推进刑事诉讼涉案财物跨部门集中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健全联席会议机制和管理机制。

3.加强内部管理,严防违纪违规问题。一是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严肃纪律作风“15条禁令”、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顶风违纪的,敢于亮剑、敢于亮丑,坚决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并加强警示教育。二是组织对2013年1月至2016年6月期间以机关各内设机构名义出版书刊和内部资料稿酬分配情况进行全面清理,结余稿酬全部上交机关财务部门。注重源头治理,研究制定《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内设机构出版书刊资料稿酬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纳入机关预算管理,明确开支范围,依法合规分配,严防变相形成“小金库”。中国检察出版社制定《使用文字作品报酬支付标准》,统一稿酬标准,规范稿酬支付。三是针对“所属社团和事业单位存在较高廉洁隐患”问题,制定加强所属社团管理的意见。全面清查事业单位和社团临时聘用人员情况,研究制定聘用人员管理有关规定。终止中国检察官教育基金会活动,已办理注销登记。督促中国检察官文联强化内部管理,制定文联借调人员管理办法、文联工作性经费发放暂行办法、书画作品收藏管理使用暂行办法、接受社会捐赠资助暂行规定、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四)着力解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比较突出,“四风”禁而不绝的问题。党组全面梳理近年来作风建设情况,修订《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实施办法》,完善制度机制,持续整改“四风”突出问题,打好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

1.加强和规范会议文件管理。一是修订《最高人民检察院会议管理办法》。为解决会议数量上升,一些会议存在超计划、超规模、超标准问题,坚持年度会议计划申报和会议方案提前审核制度,严格审核会期、规模、人数、预算,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核准,凡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经费一律不予报销。严格控制追加会议,年初未申报会议计划的,原则上不安排会议。确需临时增加会议的,严格报批程序。传达部署类会议采取电视电话会议、网络视频会议方式,确需现场召开的须说明理由,按程序审批;小型专家论证、征求意见座谈等不得变相以会议形式举办。各类会议会期一律不得超过2天。二是进一步加强文件审核,严格控制文件数量。除传达贯彻中央精神,印发全国性重要会议文件、重要决定,安排全局性重大工作部署外,其他工作原则上不再编发最高人民检察院文件,也不再以办公厅文件形式印发各厅室局负责人在本条线会议上的讲话、报告。加强对发文的审核,对于没有必要发文或者没有必要正式行文的,撤销发文申请或者改变发文形式。可以公开的文件,在《检察日报》等媒体上刊登,不再印发文件。充分利用机要通道、检察专线网络平台向机关各部门和下级检察机关传送电子文件、简报,推行无纸化办公。三是针对领导活动新闻报道不够规范问题,检察日报社严格执行《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改进规范新闻报道的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全国检察长会议新闻报道不超过2500字,对党组和班子成员其他活动的报道不超过1000字,重要外事会见的报道不超过800字,一般性会议和活动不作报道。四是针对“各厅局和事业单位组织的业务竞赛和评选创建活动种类和数量偏多、有的操作不规范”的问题,专门向机关各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发出通知,要求严格规范业务竞赛活动组织工作,合理确定业务竞赛活动周期,将各业务条线竞赛活动严格控制在每3至5年一次。业务竞赛活动方案须先提交政治部审核通过,然后交分管院领导审批,经费需提前一年纳入预算计划。规范业务竞赛奖项设置,业务竞赛标兵人数不超过参赛选手总数的10%、业务竞赛能手人数不超过参赛选手总数的40%。

2.坚决整治公款吃喝、公费旅游、公车私用等问题。盯住重要领域、重点环节,充分发挥检务督察作用,加强对举报、反映问题的核查和严肃处理。严格落实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规范接待程序,加强审核把关,坚决防止超标准、超规格接待和超范围陪餐。部署开展机关干部领取公车补贴情况集中清理,凡已领取补贴的,一律不允许使用公车。修订机关车辆使用管理办法,严格用车报批程序和车辆回场制度,杜绝违规派车。专门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建成并运行新的机关考勤系统,严格考勤制度,对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津补贴一律不准发放。根据巡视反馈意见要求,将直属事业单位临时办公用房纳入整改范围,严格按照规定集中清理。

三、始终保持管党治党的战略定力,坚持不懈抓好巡视整改,从严从实推进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突出强调,要知错就改、“不贰过”,看到实质性变化。经过两个月努力,巡视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我们清醒认识到,这次中央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大多数需要标本兼治,长期整改。我们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永远在路上的政治定力,持续深入抓好整改,确保问题见底,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四个意识”不是空洞的口号,不能只停留在口头表态上,要切实落实到行动上。检察机关是党领导下的司法机关,在方向问题上必须始终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自觉,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绝不能有丝毫动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中央令行禁止。要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确保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落地落实。要模范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周永康为反面教材,坚决彻底肃清其流毒影响。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旗帜鲜明批驳和反对否定党对司法工作领导的错误观点,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进一步落实落细主体责任,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三次听取“两高”党组工作汇报,习近平总书记都强调“两高”党组要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要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把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深度融入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增强抓党建工作的主动意识,全面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把坚持党的领导落实到加强党的建设的具体措施上。要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带头落实“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谈心谈话等制度,自觉接受党内监督,营造良好政治生态。要保持“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警醒,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坚决防止“灯下黑”。紧紧抓住办案一线、领导干部、关键岗位,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健全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通报制度。各厅级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三)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坚决打好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实践证明,只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党风建设就没有什么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充分认识“四风”问题的反复性、顽固性,保持恒心、韧劲和定力,抓住要害、集中发力、持续用劲,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做好坚持、巩固、深化的文章,做好抓常、抓细、抓长的工作,推动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要盯紧“四风”新动向、新表现,盯紧年节假期,盯紧八小时外,严字当头、寸步不让,坚决防止反弹回潮。要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细化调查研究、文件、会议等各个方面落实措施。完善定期分析通报、检查督促、公开曝光、责任追究等配套措施,在提高制度执行力上持续发力。要充分发挥检务督察作用,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督察什么问题,释放出“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四)抓住“关键少数”,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从严管理和监督干部。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领导干部是党的事业发展的“关键少数”。最高人民检察院是全国检察机关的领导机关,党组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成效,直接关系到检察事业发展全局。要下大气力抓好党组自身建设,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更好地履行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责任。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干部选任程序,进一步提升选人用人工作的透明度、公认度和满意度。严格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加大轮岗交流力度。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持续深化巡视整改为契机,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要求,不断开创检察机关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新局面,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巡视检察院整改报告【一】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4月26日至5月26日,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委托随州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广水开展了巡视“回头看”。7月26日,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向我市反馈了巡视意见,指出我市存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基层党的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选人用人等5个方面22个问题。市委高度重视巡视反馈意见,认真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照单全收、立行立改,真认账、不推诿,真反思、不敷衍,坚决把讲政治贯穿整改全过程,坚决做到整改责任全承担,坚决推进整改要求全落实,一项一项进行研究,一条一条制定整改措施,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深入推进。两个月来,巡视整改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市委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够方面

(一)关于重要精神学习不深入的问题

1 、针对学习贯彻上级精神联系实际不够的问题。 一是强化政治学习。邀请专家学者3次专题解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8月初,召开全市党政干部联席会,认真传达学习习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升了全市党员干部“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做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组织农村支部书记、农口干部、乡镇主职、组织委员等近千人集中培训学习,市“四大家”领导亲自授课,在基层开展“争做四种人、当好村支书”大讨论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基层党员干部政治观念;结合市乡换届,组织新提拔党员领导干部到市委党校集中学习,进一步增强了自律意识和党性观念。二是强化学习讨论。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周五下午集中组织学习讨论,每名党员干部逐一发言,每次讨论活动做到有方案、有资料、有书面发言、有记录、有体会文章、有档案留存“六有”,市委宣传部组织3个学习督查组对各地学习情况进行抽查,切实保障了学习针对性、实效性。三是强化学用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巡视整改问题、全市中心工作等方面,每次讨论确定一个主题、制定一个实施方案、成立一个专班主抓、明确一名领导负责,确保了问题解决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例如,市委中心组学习讨论提出的扶贫措施不够等问题,市委调整充实了扶贫办工作力量,压实了驻村“第一书记”责任,深入开展了精准扶贫“百日攻坚”行动,整合项目资金3亿多元投入精准扶贫,今年将实现13个村、1.21万人脱贫出列。同时,市委成立了11个大督查组,对精准扶贫、安全生产、生态保护、防汛抗旱、信访维稳等重点工作进行常态化、拉网式、全覆盖督查,确保每项中心工作落地、落实、落细。

2 、针对矿山开采审批不严格、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组织专班对全市矿山企业进行全面清理,对清理中发现长岭白果树、万安采石厂未编报水土保持方案获批采矿权的问题,立即责令两家矿山企业停止生产,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目前,2家矿山企业已按要求整改,并对开采中破坏的水利灌溉设施进行修复,对矿区周边废土进行清理,不达标坚决不允许恢复生产。二是健全完善市、镇、村、组四级群测群防矿产资源执法巡查联动网络机制,采取“划片监督、逐级上报、及时制止”措施,切实在源头保护上构筑坚实“防火墙”。同时,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各类投机行为,促进矿山依法依规开采。三是对责任人进行立案查处,对市国土局分管矿产资源的副局长、地质矿产科科长、矿产资源管理所所长分别给予诫勉谈话、行政警告、党内警告处分。

(二)关于落实上级要求不到位的问题

3 、针对出台的工业发展《若干意见》与法律法规不符的问题。 一是废除广发〔2015〕7号文件。2015年,为深入推进工业兴市战略,鉴于原《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若干意见(试行)》(广发〔2007〕2号)已不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共随州市委、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随州市工业发展三年倍增计划〉的通知》(随发〔2012〕14号)文件精神,在学习借鉴周边县市相关政策的基础上,并广泛征求经济主管部门、金融机构、规模企业代表等意见后,形成了《关于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初稿)》,11月30日,以中共广水市委和广水市人民政府名义印制了《关于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广发〔2015〕7号),并书面报随州市委办公室备案,准备待备案通过后发放。2016年2月18日,随州市委办公室书面反馈意见,指出“有些条款内容与上级文件精神不相符,部分奖励条款无政策依据,建议对《意见》进行修订或废止”,我市经过讨论决定将《意见》废止。二是制定出台促进实体经济发展“三个文件”。根据《关于降低企业成本激发市场活力的意见》(鄂政办发〔2016〕27号)、《关于印发湖北省激励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暂行办法的通知》(鄂政办发〔2017〕6号)、《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振兴实体经济的意见》(鄂政办发〔2017〕24号)、《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加快发展的意见》(随政发〔2017〕22号)等文件精神,借鉴钟祥市、京山县支持实体经济的先进经验,结合广水经济发展实际,起草了《关于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促进立项争资工作的通知》三个文件,于7月14日,分别经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印发。同时,出台了《关于做好大学生来广水实习实训和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方案》,切实为经济发展提供人才保障。三是推动“文件精神”落实。以工业兴市为引领,深入开展“乡镇大比武”、“比拼赶超”等活动,将全市重点项目纳入“亿元项目建设”行动,推行挂图作战、清单管理,实行一周一通报、一月一晾晒、一季一拉练,倒逼党员干部主动走向经济发展一线、项目建设一线、招商引资一线,切实通过政策促动、投资拉动、项目带动,助推广水竞进提质、跨越发展。

4 、针对公车改革司勤人员没有按要求进行分流的问题。 一是全面清理核查。市政府组成核查专班,对全市公车改革单位上报司勤人员进行全面核查。经摸底,我市参与公车改革单位96家、共计264人,其中在册正式司勤人员165人,单位借用司勤人员70人,自行聘用司勤人员29人。二是落实分流安置。召开全市公车改革司勤人员安置整改会,成立12个整改督办小组,对各地分流安置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经过前期整改,全市165名在册正式司勤人员已全部分流到位,其中提前离岗7人、内部转岗83人、留用上岗71人、办理正式退休手续2人、死亡司勤人员2人;70名单位借用司勤人员已全部退回原单位;29名单位自行聘用的司勤人员已全部清退。公车改革后,全市保留公务用车263台,其中市应急公务用车平台公车51台,各单位保留公务用车212台;现有司勤人员91人,其中正式在册司勤人员71人,实行劳务派遣人员20人(市法院10人、市检察院10人),121台单位公务用车无专职司机。三是完善监管机制。由市政府办公室、市人社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组成联合督导专班,对全市参与公车改革司勤人员安置去向进行逐一核实,督促各单位按人员类型完善相关手续,建立分流人员安置去向工作台账,确保了人员分流到位、岗位安置到位。同时,要求对保留公务用车单位无正式在岗司勤人员,一律不得借用和私自聘用,所需司勤人员一律实行劳务派遣,每年定期对保留公务用车单位进行核查,对未按政策落实的严肃处理。

(三)关于市委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5 、针对2016年灾后重建资金至今未拨付的问题。 一是开展自查自纠。成立灾后重建资金管理核查专班,重点对2016年灾后重建资金使用、拨付情况开展专项督办检查。经核查,2016年全市共筹集灾后恢复重建资金19627万元,截至2016年3月共拨付18874万元,实际欠拨753万元。其中农业局72万元、教育局349万元、文体局60万元、其他应急资金272万元。二是加大拨付力度。针对欠拨的753万元灾后重建资金,督促财政部门加快拨付进度,已于2017年5月底拨付421万元,剩余332万元,其中文体局60万元,由于当时该单位合并正在报政府审批,其它预留应急资金272万元。目前,332万元全部拨付到位,其中2017年8月30日拨付文体局60万元,8月29日拨付预留应急资金272万元,主要用于北部乡镇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其中三潭风景区道路水毁重建120万元、吴店镇道路农田水毁重建36万元、郝店镇道路农田水毁重建36万元、蔡河镇道路农田水毁重建50万元、交通局小河桥水毁修复30万元。三是强化制度监管。建立完善灾后重建资金管理机制,严格实行专款专用,加大资金拨付监管力度,定期开展资金拨付检查,对顶风违纪案件严肃处理、公开曝光,确保国家专项资金及时用到“刀刃上”。

6 、针对国电投公司光伏项目在陈巷受阻的问题。 一是凝心聚力抓整改。陈巷光伏发电项目受阻事件发生后,市委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层层成立主要领导参与的工作专班,建立市级领导、工作专班、市直部门、镇村联动工作机制,实行一周一督办、一周一汇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7月26日至8月4日,工作专班对陈巷光伏项目环境进行全面摸排,摸清了影响项目建设的违法犯罪活动、治安乱点和突出矛盾纠纷及干部工作不到位情况。随州市蒋市长到现场召开专项整改会议后,陈巷镇多次到项目地召开群众大会,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积极消除群众疑虑。同时,政法专班走访慰问受伤村民,实地召开维稳座谈会,最大限度争取群众支持理解。二是对症下药抓整改。先后印发《广水市经济发展环境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广水市建设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广水市建设环境综合治理调查摸底报告》、《关于省第十一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第6号问题整改方案》、《陈巷镇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严厉打击“凡建必闹”,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等文件,组织当地干部、成立维稳工作专班,按照每天“三看”,即看群众情况是否稳定、看包保工作是否到位、看利益诉求是否合理的原则,通过实地走访、入户维稳,确保不再发生冲突事件。同时,组织当地干群成立安全巡逻专班,24小时在升压站周围值守巡逻,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截至目前,已完成土地流转330亩,兑付流转资金及地面附属物补偿款78万元,铺设光伏板270亩,新建50KV升压站1座,其中5兆瓦已于今年6月29日并网发电。三是追责问责抓整改。坚持把追责问责贯穿于整改工作全过程,对整改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的相关责任人,公开通报批评,做到问责一个、震慑一片。目前,已对经强村村民陈某某治安拘留5日,两名村干部因处置过程中履责不力,且涉嫌其他违纪问题,正依规并案处理,待其他问题查清后一并给予党政纪处分。

二、在抓党建措施不力,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够方面

(一)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7 、针对中心组学习签到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健全完善《中共广水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和《中共广水市委理论中心组2017年度学习计划》,进一步规范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要求、学习内容和学习形式,要求各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相应学习制度和学习计划,纳入年终考评检查内容,切实提高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严肃性和实效性。二是制定《全市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请销假办法》,规定党委(党组)成员因公不能参加中心组学习,必须提前向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报告,并作详细记录,对未参加学习的党委(党组)成员及时进行补课,并将学习记录报市委宣传部门检查审核。三是建立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项督查和定期派人观摩中心组学习制度,将原打勾签到方式改为实名制签到,对无故缺会、找人代签等问题,指名道姓通报曝光,并追究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责任。

8 、针对部分单位“两学一做”开展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制定印发《广水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重点任务清单》,转发了《湖北省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指导书》,进一步规范“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推动“三会一课”与“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深度融合。二是严肃查处市商务局学习教育不实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在全市范围通报批评。督促市商务局就“两学一做”不规范问题进行整改;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两学一做”相关文件,并就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委“两学一做”学习协调小组定期开展督查,重点检查“两学一做”、基层党建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并将督查结果作为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重要依据。三是落实“一书两册”制度,印发《机关党建工作参考书》,举办全市组工干部培训班,重点对党建工作业务进行专题培训,着力提升党务干部能力水平,切实解决部分单位对“两学一做”、“三会一课”等概念模糊不清的问题。四是建立党员教育管理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建设“四铁”党员队伍意见,全面印发《党员手册》、《党的组织生活五项制度》,并加强日常管理督查,切实提高党员教育管理水平。

(二)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规范的问题

9 、针对党员管理不规范、年报不严谨的问题。 一是实施党员管理信息化工程,对全市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进行登记采集,统一录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10月份将上线试运行。加强组工干部业务培训,将党员年报填报、党费收缴作为培训重点,切实提高党员年报报送质量。二是建立软弱涣散党组织信息库,分类制定整顿方案,分步实施推进计划,每月一统计、每季一通报,实行销号管理,对整顿不到位的严肃通报问责。目前,李店镇双河村、郝店镇孟畈村、关庙镇同心村、蔡河镇灯岗村、吴店镇土门村等5个上一轮巡视发现的软弱涣散村已全部整改到位。今年全市38个软弱涣散村(社区),已通过新建改扩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配齐村(社区)主职等方式,整改到位26个,其余12个年底前整改到位。三是严肃核查陈巷镇等单位代扣党费问题,对陈巷镇党委班子进行了集体谈话,对镇党委书记、分管副书记、组织干事等人进行了工作约谈,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同时,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督促各级党组织开展党费收缴情况专项自查,组织开展全市党费收缴工作大督查,严肃纠正、查处党费管理不规范问题,切实提高党费收缴规范化水平。

(三)关于干部作风不扎实的问题

10 、针对征地拆迁进度缓慢制约项目建设进度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深入细致做好群众工作,针对大自然农业征地户阻挠企业建围墙问题,组织拆迁户、征地户、社区干部和企业代表沟通交流,初步达成打通腾飞路、将染坊湾整体搬迁安置的方案,与熊某某、彭某某等拆迁户协商达成拆迁意向,正加快推进实施,切实解决企业院墙合拢问题。二是召开千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整治大会,成立由政法、公安等部门组成的整治专班,对企业周边环境进行拉网式、地毯式专项排查,通报曝光典型问题27个,打击处理违法犯罪21人。针对德乐电力科技项目被强行揽工、围墙倒塌问题,分别给予违法行为人湛某某、刘某某10日、7日行政拘留处罚,目前一期倒塌围墙已由承建方完成恢复重建。三是建立优化企业发展环境长效机制,继续开展整治“不作为、乱作为”专项行动,积极推行企业“准检制”、“绿卡制”,每个规模企业安排一名民警驻点,建立企业与部门、企业与周边村“两条隔离带”,做到墙内事企业负责、墙外事政府负责。

11 、针对市不动产登记局违规收费的问题。 一是督促市不动产登记局主动退还毅兴智能、德乐电力、弘毅物联网、强海制鞋等11家企业13200元登记费,目前已全部退还到位。同时,对市不动产登记局党支部副书记、综合科科长龚某某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组建财政、物价、监察联合专班,对全市重点涉企职能部门收费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消除问题隐患,杜绝应减未减、应免未免等收费行为发生。同时,督促涉企职能部门开辟绿色通道,对工业企业急需办理的相关业务,安排专人对接服务,减少中间环节,缩短办理时限,努力提高服务质效。三是在市政务服务大厅和市不动产登记局收费窗口设立投诉举报信箱,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并组建由“两代表一委员”和新闻媒体参与的督查专班,对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不力等问题开展明察暗访,严防反弹回潮,切实优化发展环境。

12 、针对少数党员干部工作不在状态的问题。 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组织专班开展“四见”专项督查,即见会议记录、见管理制度、见签到表、见请假条,督促各地各部门严格干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二是在政府门户网站、新媒体“云上广水”,设立机关干部工作纪律涣散问题举报窗口,健全电话、信访和网上举报“三位一体”举报方式,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联合市纪委、电视台组成督查专班,对各地各部门上班情况多次开展明察暗访,发现了一批典型问题、曝光了一批违纪人员,对工商联、工业基地、杨寨镇、太平镇等单位少数工作人员,工作不在状态、违反工作纪律进行点名道姓通报。四是建立规范上班纪律长效机制,将干部工作状态、签到情况纳入年度述职评议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考核等范畴,细化工作目标,强化结果运用,营造干事创业、比拼赶超良好氛围。

三、在“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管党治党宽松软方面

(一)关于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13 、针对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 一是开展督查调研。今年4月和9月,市委常委、党员副市长结合“一驻六挂”制度,分别带队到联系镇办、市直单位进行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调研督导,参加联系单位民主生活会,分别与班子成员进行谈心谈话,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进行了梳理,形成了问题清单和对策建议清单。各地比照市委做法开展二级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督导调研,并向上级党委书面报告落实情况。加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检查考核重要内容,提高考核权重,对综合排名靠后的党组织负责人进行工作约谈,并在全市通报。二是压实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主责就是首责”意识,进一步明确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分类制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指导书》,市委常委会先后4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工作,认真学习传达《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文件精神,推动主体责任入脑入心;坚持示范引领、以上率下,上半年,市委常委共参加“支部主题党日”65次,讲授专题党课23场次,市委主要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每月定期参加市委办公室“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先后到吴店浆溪店、长岭泉水驻点村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并讲授党课。建立新任党政主职谈心谈话制度,市委主要领导与新任市直部门负责人、镇办党政主职集中谈话,各地各部门负责人分别与二级单位负责人进行谈心谈话,压紧压实了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围绕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委主要领导与“四大家”班子成员逐一谈心谈话,听取班子成员从严治党、经济发展等方面意见建议,有力推动了整改工作落实,促进了主体责任落地生根。三是加大追责力度。制定《主体责任履责清单》,印发《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纪实簿》,全市副科级以上干部人手一册,组织专班对落实“两个责任”、全面从严治党法规制度情况联合督查,针对少数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几乎不到二级单位督办调研和二级单位组织活动开展不经常等问题,对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进行追责问责、诫勉谈话。今年先后对7个单位和2名个人评优资格“一票否决”,2个镇办党政主职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约谈,12名相关责任人被严肃问责,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人。

(二)关于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14 、针对纪检监察力量配备不足的问题。 一是实施拉网排查。督促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对照《全市基层党组织未配备纪检委员统计表》,对下辖党支部组成人员进行再排查、再摸底,摸清配备状况,查清空缺原因,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强化人员配备。按照“应配尽配”原则,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按标准配齐纪检委员,实现全覆盖、无遗漏。各镇办党委立行立改,已全额配齐下辖所在行政村(社区)党支部的纪检委员;市直单位和所属二级单位的党支部根据党员实际情况,除年龄偏大的老干支部外全部配齐纪检委员;对于非公企业党支部,满足条件的配备到位,不足3人的向上级党组织说明情况,待条件成熟后再行配备。截至9月24日,全市390个未配备纪检委员的基层党组织中,336个已配备到位,24个非公企业党组织、6个流动党支部、6个镇属站办所党支部因人员变动,党员人数不足,属“空壳”支部,暂缓配备;市法院、发改局等7个市直单位老干支部党员年龄较大,难以配备到位;供电公司11个党支部因党组织关系垂直管理,不属本级配备。三是突出履职管理。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纪律检查委员作用的意见(试行)》,明确了9个方面监督责任和6个方面履责方式,突出党务村务、“三资”管理、财务收支等方面的监督,实时掌握跟踪检查基层权力运行及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将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配备和发挥作用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工作年度考核体系,建立述职述责、考核评议制度,倒逼主体责任落实。制定纪检委员工作清单,推行工作记录、痕迹管理,对履职不到位、成效不明显,及时予以调整,切实激活基层监督“神经末梢”。

15 、针对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组织调查专班对十里办事处2014年至2016年的财务收支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经核实,2014年以来,十里办事处财经管理逐年从严,生活招待费逐步递减,财务审批手续逐步健全,没有发现财务管理混乱问题,但存在机关招待费、车燃车修费过大,部分购买办公用品没有实行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登记不全、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市纪委对十里办事处主任及分管财务党工委副书记进行工作约谈,要求该办事处认真整改,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四单齐全”规定,全面落实经费收支公开、公示制度。同时,以此为契机,举一反三,在全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全面开展专项督查,层层压实“两个责任”。一是教育引导,严明纪律规矩。市委出台党员干部“十个严禁”,开展“树文明新风,反对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承诺活动,组织全市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党内法规,通过专家辅导、巡回宣讲、知识测试等形式,进一步提升了党员干部纪律意识。以廉政宣教月为契机,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组织开展“学习刘铭锐、奉献在基层”大讨论,拍摄廉政微视频《一天》,兴建随州文化名城杨涟勤廉基地,切实让廉政教育深入人心。9月15日,市委召开党员干部千人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查处案件,剖析典型案例,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警示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做到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二是强化作风建设,持续纠正“四风”。元至9月,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7个,处理48人,其中党政纪处分39人,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3期23人。开展作风突出专项治理,整改问题279个,处分17人。集中开展整治抹牌赌博、违规公款吃喝、违规使用公车、违规操办和赶情送礼等“四大行动”;深化行政“四不”专项整治,通报曝光26个单位38个问题,33名相关责任人被严肃问责。持续开展政府部门履职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发现问题7个,追责问责32人,11个点题督查单位接受电视访谈。办结随州“作风聚焦”移交问题线索6件,处理18人,其中党政纪处分4人,组织处理14人。三是强化执纪审查,高扬反腐利剑。对标省、随州市执纪审查工作会议要求,将9、10月定为“执纪审查集中攻坚月”。元至9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受理信访举报243件(次),立案216件,结案215件,党政纪处分215人,其中乡科级干部23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先后对6名严重违纪干部实施“两规”,形成强大震慑效应。四是强化拓展延伸,严查基层微腐。运用“大数据”开展精准扶贫政策监督检查,查实问题12599个,已整改9964个,给予党纪处分35人,组织处理25人,追缴违规资金35.47万元。对全市扶贫领域信访件“大起底”,共梳理出问题线索30件,办结24件,问责13人,其中党纪处分10人,组织处理3人。严明扶贫攻坚纪律,重点查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处分基层党员干部19人,通报5起典型案例。对5个地方单位进行常规巡察,开展灾后重建资金使用和企业周边环境问题专项巡察,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五是强化队伍建设,提高履职水平。深化岗位大练兵,开展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开设业务交流大讲堂,不断提高监督执纪问责能力。加强基层纪检委员队伍建设,建设镇办谈话室,不断改善纪委办案条件。督促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常态化开展系统内作风巡查,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从严监督、从严管理,严防“灯下黑”。

16 、针对市公安局“涉嫌执纪造假”的问题。 一是迅速整改落实。2017年6月,市公安局政治处按照市人社局福利科要求,将陶某某月工资下调303元,并追扣执行时间段(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内所有应降低的工资共计3636元。2017年7月开始,陶某某工资已按下调后标准发放。二是严肃追责问责。坚持不护短、不遮丑,认真查清事实根源,明确主体责任界线,对市公安局纪委书记熊某某、政治处主任严某某进行工作约谈,对直接责任民警汪某给予通报批评。三是开展自查自纠。市纪委印发《关于开展对受处分党员干部执纪到位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督促各地各单位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组织专班对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开展执纪到位专项督查,对整改不力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仍未整改到位的严肃处理并全市通报。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印发《关于加强对受处分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相关管理机制,要求所涉单位将受到党政纪处分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到位的审批文书资料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市纪委,并组织专班每年开展执纪到位工作的监督检查,严防此类问题反弹,确保纪律处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关于“四风”出现反弹的问题

17 、针对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及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一是针对公车私用、公车接送上下班问题,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切实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对全市263台公务用车统一使用公车号牌、喷涂公车标识,全部安装GPS定位装置,定期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元至9月份,共查处违规使用公车问题7起,公开处理并通报曝光12人。二是针对市经信局为私人车辆加油、购买保险问题,责成当事人胡某某退还已报销的个人车辆2015年保险费、车船税、车辆检测费、维修费共计4340.33元;5000元加油费系经信局使用该车下基层实际加油所用,不予追缴。三是针对余店镇2015年租车和公务接待问题,经核实2015年余店镇工作量较大、中心应急工作较多,其租车和公务接待费用比较合理,但存在公务接待未按一事一结的报账规定,连同其他问题,市纪委对该镇原镇长及事务会计二人立案审查。四是针对市商务局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已责令追缴2014年至2016年发放未休年假补助津贴,2016年9月至2017年元月发放给吴某某等4人安全生产岗位津贴、违规报销车辆使用费、应由个人承担的养老保险费等共计144333.16元。为解决原城郊食品所熊某某信访问题,对其子女一年的养老保险6840元,经相关部门集体商定,不予追缴。同时,对该局相关人员问题与该局其他问题并案核查处理。五是针对陈巷镇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公务用酒数量较大的问题,督促该镇落实整改,加强机关审批管理,规范报销程序,完善财务手续,并责令相关人员退还已发放的节假日补助、信访津贴、安全生产津贴共计78126元;对该镇党委书记等4名责任人进行问责,现已立案审查。同时,以巡视“回头看”整改为契机,认真反思、深刻剖析,针对病根进行靶向治疗,全面开展延伸整改。一是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问题专项清理。组成四个清理检查专班,重点检查2016年以来省、市巡视组发现违纪违规问题的整改情况。对市住房保障事务管理中心2014年1月至2016年6月违规向8名干部超标准发放交通补贴共计24000元问题,给予该中心原主任谭某某行政警告处分,对党支部书记王某某诫勉谈话;对广水街道办事处中心中学2016年1月至6月向2名工作人员发放安全维稳津贴共计2730元问题,给予该校校长明某某行政警告处分。二是开展财务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检查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财务管理主体责任不落实、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等违规违纪问题。根据各地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确定39个行政事业单位为监督检查重点,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问题线索正分批移交处理。三是开展作风建设集中整治“四大行动”。集中半年时间,在全市强力整治党员干部带彩娱乐、违规公款吃喝、违规使用公车、违规操办和赶情送礼等不正之风,集中查办一批违纪违规党员干部,坚决遏制“四风”反弹回潮。截至目前,已查处党员干部带彩娱乐25人,正按干部管理权限处理。对余店镇丰林村党支部书记许某某2014年至2017年先后4次违规操办喜庆事宜并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礼金共计3400元问题及其他问题进行查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化妆品稽查局副局长丁某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吃请问题进行查处,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查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园林局、十里街道办事处、长岭镇等单位违规使用公车5起。

四、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乏力方面

(一)关于工程建设招标乱象丛生的问题

18 、针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针对广水办事处武元路“农改超”附属配套工程以协议形式包给开发商的问题,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已对商务局二级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92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市纪委已立案调查。针对迎宾大道二标段、南段交叉口改造等转包给无资质人员的问题,该问题在2013年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已被查实,后由市纪委立案查处,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并于2013年对两个项目的施工单位中建(福建)建筑公司、江苏第一建筑安装公司分别给予7万元和3万元的处罚,且一年内不得在广水承接工程。二是市政府办公室联合相关责任单位,对2012年至2015年7月底以来,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投标情况进行逐项清理,对违规转包、串标、围标等行为将严厉打击,明确今后所有土地出让时必须净地出让,对市政项目明确责任人、及时公布项目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三是健全完善监督制约和权力运行体系,加强重点单位内部管理,建立部门执法、日常巡查联动机制,进一步规范项目审批程序,进一步扎紧扎实制度笼子,切实从源头上堵死空隙、漏洞。

19 、针对住宅小区容积率随意调整、土地出让金收缴不到位的问题。 对巡视组指出的“学府尚城”超容积率的问题,经调查,2012年7月26日,湖北弘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招拍挂取得该地块土地使用权。2014年5月20日,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建设规模117660平方米,现已建设92092.83平方米。目前,该项目仍在建设中,没有发现超规划许可建设行为,土地出让金已全部收取,不存在欠缴的问题。但我市以此为契机,举一反三、防微杜渐。一是组织专班对全市近年来所有土地出让项目、大型建设工程进行集中清理,对发现的问题现场点评、限期整改,尤其是对违反容积率管理规定的项目不竣工验收,不办理相关手续。二是印发《广水市城市规划区经营性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暂行规定》、《广水市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占地和违规建设处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对规划审批、容积率管理、竣工验收等方面,进一步予以明确,设定了制度标尺、划定了纪律红线;推行“痕迹化”管理,实行谁审批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切实把制度落实到每一项环节,把责任压实到每一个人。三是强化职能部门纪律规矩意识,组织开展专业技术和法律法规培训,教育干部职工按程序办事、按规矩办事、按原则办事。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和过错追究制,对违纪违规人员,实行“一案双查”,切实以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二)关于违反财经纪律时有发生的问题

20 、针对财务管理及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针对车辆维修审批单据、公务接待单据不全等问题,集中开展自查自纠,共查出违规开支公务接待费29笔23957元,违规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笔19650元。组建工作专班对39个单位督办检查,查出违规公务接待372笔228269元,违规公务用车63笔238821元,对其中严重违纪违规问题责成市纪委严肃追责问责。二是针对余店镇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经核查,部分问题属实,其中将413961元大额资金汇入个人账户,报销凭证无任何说明;2016年2月,一份公函招待两次,费用2330元,酒水8030元问题部分属实;该镇2012年新农村建设、2015年集市路灯建设、兴隆南街绿化三个项目共计54.4万元,没有进行政府采购,违反了政府采购法规定,市纪委已对该镇原镇长及事务会计立案审查。三是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对公务接待等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制作简明易懂的各项财务结算规程,全面提升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加强财务收支监管,对工程项目招投标、项目验收及“三公经费”等事项全程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大财经审计力度,组织专班定期对各地各部门财务情况抽查审计,对发现的违纪问题,坚决严肃处理。

五、在选人用人把关不严方面

(一)关于干部混岗、超职数现象依然存在的问题

21 、针对混岗及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印发《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混岗问题集中治理的实施方案》,组织对全市中层干部岗位设置情况、中层干部身份、编制、学历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同时组建专班对部分单位中层干部选任工作进行核查,重点对工人身份、事业编制人员担任行政领导干部职务的进行整治,针对巡视组提出的某工人身份人员担任乡镇党委委员问题,已免去该同志职务并调离现工作岗位。二是对超职数配备干部认真开展自查,在前期消超基础上,免去2名干部超配职务。同时,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编办联合印发《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对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进行规范,对违规设置职务名称、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和未按干部管理权限行文的中层干部任用决定一律宣布无效。三是抓紧制定《规范领导干部职数的规定》,完善干部职数管理台账,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坚决杜绝新的“三超两乱”现象发生。

(二)关于吃空饷问题未能很好解决的问题

22 、针对干部吃空饷治理不彻底的问题。 一是开展专项核查。6月2日,召开全市治理“吃空饷”专题会议,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6至8月在全市94个部门和17个镇办开展自查自纠,涉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万多人。多次召开全市治理“吃空饷”工作督办核查大会,成立12个核查督办专班,进行拉网式核查督办,做到不落一个单位,不漏一个人员。同时,在各单位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将《关于建立机关事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两个文件,在各单位张榜公示,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形成了全社会监督“吃空饷”浓厚氛围。二是开展专项治理。截至9月底,全市共清查出单位“吃空饷”1家,涉及工作人员4名,单位“吃空饷”资金22486元,已上缴市财政专户,核销编制4个;个人“吃空饷”3人,现已解除人事关系,核销编制3个。特别对省委巡视组反馈农业系统“吃空饷”问题进行逐一核实、逐一销号,经重新核实,农口系统差额编制人员192人,在职在岗84人,实际“吃空饷”108人,其中98人已返岗上班、解聘6人、2人因患重病执行病假工资,2人因暂时未联系上本人,已停发工资,待公告期满后返岗或解聘。从今年10月起,对农口系统在职在岗差额编制人员按事业编制平均保障水平测算,差额工资由市财政统一拨付单位账户,做到不改变供养体制、不改变人员身份。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定期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每年10月份在全市所有机关事业单位进行一次“吃空饷”问题自查自纠,督促及时更新工作人员信息,并将自查结果对外公示。加大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进、管、出”环节综合管理力度,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名统计制度,严格执行公务员登记,积极推进机构编制信息公开,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从源头上堵塞制度漏洞。严格实行追责问责,对发现“吃空饷”问题,一经核实,责成市纪委严肃追责问责,切实形成整治“吃空饷”高压态势。

8月30日,市委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委常委班子成员联系工作职责,把自己摆进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进一步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持续深入整改、用好整改成果,把从严治党的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为加快建设“中国风机名城、中等宜居新城、小康福民之城”,营造了“风清气正、齐心干事”的政治生态。

经过两个月集中攻坚,整改工作虽然解决了一批突出问题,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继续整改的任务仍然很重,尤其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实不够、基层传导仍有盲区,必须不断深化,持续发力。下一步,市委将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强化工作举措,结合年初制定的主体责任清单,一条条督促整改、一项项对照执行,持之以恒地推进巡视整改落实,直到所有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坚决兑现巡视整改政治承诺,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1 、突出政治站位,把对标看齐作为整改的第一目标。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做到政治上对标、思想上看齐、行动上跟随。以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为引领,认真落实省委蒋书记调研广水讲话精神,大力发扬“亲自、立即、现在、马上”作风,全力打通落实“最后一公里”,确保各级决策部署在广水落地生根。

2 、突出责任担当,把抓常抓细作为整改的第一重点。 牢牢抓住主体责任“牛鼻子”,认真执行“一驻六挂”制度,细化主体责任清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推进党委书记述职述廉和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促进各地守好“主阵地”、种好“责任田”,切实推动从严治党从“宽松软”向“严紧硬”转变。坚持把深入整改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着力在抓常、抓细、抓长上出实招、下功夫,保持“不降标准、不减力度”,强力推进再整改、再攻坚,全面巩固整改成果,对问题导向再聚焦、再加力,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做到“上不封顶、下不保底”。

3 、突出铁腕整治,把从严治党作为整改的第一关键。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挺在最前面,紧扣重点、整改扩面,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下猛药、出重拳,对廉洁从政、作风建设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铁腕整治、铁纪治乱,对重点案件举一反三、一抓到底,切实为党风廉政建设做加法、做乘法,全面叫响“广水杨涟,扬廉广水”。

4 、突出统筹兼顾,把建章立制作为整改的第一任务。 坚持抓当前和抓长远相结合,全面开展整改梳理、建章立制,着力扩大整改成果,严防整改反弹回潮,切实放大“整改红利”。对需要长期坚持和其它尚未完成整改项目,市委将强化工作措施,坚持专班不撤、责任不变、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推进整改,确保有人抓、不落空、见实效,切实以扎实的整改成果向省委巡视组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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